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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認為,
愛情是一種雙向性的情感交流,
是兩顆心的傾慕,
是兩情相悅,
是一種靈魂與靈魂碰撞的火花。

如果兩個人相愛,
是不需要刻意的改變自己去取悅對方的。
如果她(他)不喜歡你,
你怎麼刻意的去追求也都是沒有用的.
真的相互喜歡的話,
喜歡還來不及,
用得著不顧一切的去取悅麼?

就算你用真誠打動了她(他),
這樣得到的感情未免有點兒勉強,
她(他)當初不那麼接受你,
一定是你有些條件不那麼符合她(他)心目中的要求,
被你一時的行動所感動,
可時間長了,如果她(他)遇到心目中理想的人,
就難保證她(他)不變心了。
可經常有人這樣說:
「放棄她(他),我活不下去, 我很愛她(他)!」

其實這樣的想法很可笑,
生活中,誰沒有了誰就不能活了呢?
沒有了誰地球就不能轉了呢?
除非你自己真的不想活了,
否則誰也擋不了你生活的路。
通常我們以為「唯一」的東西其實都不是真的,
只是我們沒有用心的去尋找而已。

真正的愛情源於彼此發自內心的傾慕,
建立在兩情相悅的基礎上。
任何只顧瘋狂的去愛別人而不顧自己有否被愛,
或著只顧索取而不知真心付出的人都不會有好的結局。


如果愛情已成往事,
就讓它煙消雲散吧;
一朵花謝了,就再尋找另一朵;
別用眼淚去感動愛情。

就算愛情沒了,
生活也一樣在繼續,
幸福永運在將來,
可命運或許在你手中操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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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amferra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