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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有復合的可能;分開一陣子也可能就這樣永遠分開了。
定義在字面上可以成立,卻是沒意義的。
如果是兩個人心裡的定義,而且是相同的。
那也許才真的有了定義。

所以,我不說那字面上的東西,我們來說說心裡認同後的定義,也就是如果你們真的同意這樣的協議之後,那「分手」和「分手一陣子」之間差別~

「分手」是決定了這一段戀情的結束。就算再復合也不會是同一段戀情的延續,而是另一種重新開始。下了這樣的決定,大概就真的是在這個瓶頸上有了關鍵性的殺傷因素,這節骨眼上要挽回的機率通嘗試很低的。也許,就是代表真正結束了吧!至少在這個時刻裡心是這樣烙印了休止符。

「分手一陣子」像是在未看完的書頁夾上書籤,讓思緒沈澱那些已經進入我們心裡的感受,決定要不要再繼續看下去;值不值得繼續下去;用什麼方式繼續下去。舉個例子~一個想得到娛樂的人,並不適合看黑格爾的書,萬一看了也無法沈澱、無法繼續看下去,夾上書籤想一想,要不要調整自己,用適合這本書的心境去繼續翻閱,還是放棄這個意外的邂逅。這算是一種彼此重新思考的喘息空間,單獨不受對方影響的去沈澱出一個後續結果,也會是唯一能扭轉的關鍵時刻。

轉載自數位男女論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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