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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SIR:
很巧最近的見到身邊朋友頻頻因為「分手」餘波盪漾,惹得騷動。見到你的信時感觸良多。

我總是固執的覺得就算是遊戲,也有個開始與結束,就算是「不玩了」也得好好的說出口,就像是小時候和鄰居在巷子裏遊戲,媽媽叫吃飯時,也得告訴大家:我不玩囉!好好的曲終人散,是醞釀下次見面愉快的開始。

但後來有朋友告訴我:claire,妳也幫幫忙,這年頭有誰會那麼認真,難道對方已經失蹤個半年,即使沒有親口告訴妳分手,難道還要愚蠢的覺得彼此還是情侶嗎?別鬧了,分手難道一定要說出口嗎?

朋友的這段話,讓我想了好久好久…。

他說的,的確是很多人在情感中的處理方式,但這樣真的好嗎?不告而別,或者人間蒸發,也許說是怕明講分手傷了對方,但又未嘗不是一種不負責任與不尊重別人的過度任性態度。在「為對方好」的糖衣下,說穿了是「這樣對自己最好」,因為無法面對與交代,所以選擇逃避總是比較簡單輕鬆。

近來我的一個工作伙伴,結束一份感情,卻引來對方的極度情緒反彈。他不解的問我們:「為何她憤恨的覺得都是我的錯。我們早就協議分手,為何她還要發神經大鬧?」

我忍不住回了他:『當然是你的錯啊!你自己先提了分手,但是又做不到分手。』

「我們已經不住一起,分手啦。」他覺得自己很委屈。

『分手還燉雞湯給對方喝,照常噓寒問暖,還約了出去玩?這算分手啊?』

「那麼多年感情,總是會關心,而且大家還可以當朋友啊。」


這…算是單純到白癡?還是純粹自私?或者是從沒有失戀過,不曾體會被告知分手的人的心情?

很多人覺得彼此感情告一段落,很盡責的說了「分手」,但卻忘了分手=不再享有獨特權益,就像是你已經不再是對方愛情的VIP擁有者。所以,分手成為普通朋友或好朋友,就該開始做回一個朋友的「本分」。

不再半夜可以隨時找對方談心情,不再可以隨意進出對方的住所,不再可以過問他的交友情況,不再可以隨時手牽手親親嘴或者上床親熱(當然,說好一夜情關係的另當別論)。對方的生活大大小小時間都是他自己或新男友(女友)的事,淪不著你凡事費心插手,我們可以關心對方,但卻無權干預對方。

他大聲的向我們喊著:「我只是燉雞湯給她喝,沒有干預她啊!」

『是的,你的隨意,沒有干預她的行動,卻嚴重干預她的心情。』

有時候,分手後自己的一時興起,卻足夠讓另一個人心情波動好幾天。自己的無所謂,一通電話或者一通簡訊,卻是對方面對分手後的第二波傷痛。

對方從你的關心行動中,感受到的並不是「分手」,而是情人慣常的吵吵架拌拌嘴,對方認為只要你心情好時,分手就會忘得一乾二淨,於是繼續懷抱相愛的未來或期待。直到有一天你真正抽離了,一通電話或一鍋雞湯後人就消失,對方獨自品嚐「真正分手」那一秒,他心裡只有「被耍了」的憤恨和不甘心。原本可以善了的感情,卻在分手後變得醜陋不堪,相當可惜。

「如果分手了,為什麼不說到做到?」一個女性好友在與男友分手,藕斷絲連的聯繫後,終於放聲崩潰痛哭,「我知道分手了,但他的一通電話總是讓我忍不住想盯著電話瞧,忍不住再期待電話打來,而當我快要忘掉時,他的關心又出現,一切不斷輪迴…。」我撫著她因哭泣抽動的背,覺得她的一顆心都快被這「好心」的關懷給揉碎。

一份感情的開始總是美麗,無論錯誤與否。但結局總是千樣萬樣的不同,我們無法渴望對方完全理解必須結束情感的理由,但我們卻有權利不再被定位不清的情感一再傷害,也有責任善待每個愛過的人。

分手後,主動的或許對於被動者的不放棄,容易感到厭煩;而被動的或許對於主動的咨意「問候」,感到割捨不下的痛楚。有時候,分手才是真正看清楚一個人個性的時刻。
分手了,就當真做到吧!回到清楚的分際,給自己也給對方一個重新的空間時間,也許彼此還能是朋友,但決不急於一時,不是嗎?





Claire
2007.11.27凌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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