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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一段感情,你用了多少時間?1分鐘、1個星期、1個月、1年、10年……,喔,別告訴我,你用了一輩子!至少,你的一輩子,還沒有過完,你怎知道自己不會在下一刻,就忘掉對方?



聽廣播節目,有個很癡情的男人call in進電台,他說和女友分手8年,始終忘不了她。每年當她生日的時候,他還是會買蛋糕、寫卡片,親自送到她家。不過,都不是她本人出來門口接受禮物,而是她的母親代勞。



想必他的故事讓很多人感動,我的體驗比較特別,竟是毛骨悚然。站在另一方的立場著想,我覺得這叫做「陰魂不散」!不但會成為對方的困擾,也會影響到自己日後的感情發展。



餘情未了不是好事

例如:他的現任女友,該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呢?肯定他是個癡情的男人、還是表現吃醋生氣,跟他大吵一架?根據他在廣播節目的說法是:「現任女友常懷疑我跟前任女友究竟分手了沒有?」語氣還有點沾沾自喜呢!



分手後若想維持友誼,需要拿捏分寸。很多好意可以放在心底,不用表達得太具體。否則付出再多都顯得有點自私,好像你只求對方無論分手多久,都不要忘記你。然而這樣的惦記,有什麼意義?



愛情是必須兩個人都心甘情願,才能在一起。接受對方的決定,讓分手成為事實,的確需要一點時間,長短也因人而異。離開感情的速度快慢,並沒有絕對的標準,但是,面對分手,每個人都需要一台測速器,用來自我監控。最怕的是靜止在被拋棄的原地,完全不動。別忘了,除了速度、還有姿勢,揮手後優雅轉身離去,絕對比痴痴戀戀、死纏爛打,更能被對方感謝、記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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