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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,我回到曾住過五年的紐約,在秋天輝煌卻輕柔的陽光下走了五天,突然發現到另一個紐約。在我發現的新紐約中,沒有大家熟悉的百老匯、第五大道、帝國大廈、自由女神。我發現的紐約比較小,比較低調。在那裡,一切的事物自然地流動,沒有規則、沒有疆界,沒有人發號施令,但也沒有人迷失自己。整個城市像一首無止盡的爵士樂,各種樂器自由進出、自然融合。在那個紐約,什麼都可以。

紐約著名的當然是大,所有觀光景點,標榜的都是氣派。但我卻從「小版本的紐約」中體會到紐約的精神。在世貿遺址,沒有任何雕像或紀念碑,更沒有人說要重建一百一十層的高樓。仍在整修的工地用鐵欄杆圍起,欄杆上貼著世貿的歷史照片和911受難者的名單。他們不被稱為恐怖份子的犧牲者,而被叫做對抗懦夫的英雄。美國的國力,過去是靠喧囂的高樓來炫耀,如今卻靠紐約客沉默的韌性來表現。

紐約最會表現的區域是蘇活和格林威治村。這裏樓小、街小、店小、招牌小、給予的想像空間卻比哪裏都多。在歷史悠久、爵士樂的聖地「Blue Note」pub,星期六的午夜有自由演奏。一群非專業樂手隨性地上、下台,每個人輪流solo,計程車司機打鼓、日本人唱黑人的blues。觀眾中若有人興緻來了也可以上台,看起來像流氓的黑人會有禮地把鋼琴讓給你。這個臨時成軍的樂團不須排練,踏個腳、點個頭就開始了。一開始,音樂和默契就不能收拾。中途小提琴上去、薩克斯風就自然下來。一切隨興,卻如此動聽。結束後,鋼琴手搓搓手離開,什麼也沒帶,隻身走出去,消失在第三街,好像他剛才只是去吃了一碗麵,或看了一場電影。在紐約,藝術是不須準備,不用大張旗鼓的。格林威治村的街上,有人敲著兩個水桶三個鍋子,精采的程度,走過的人都禁不住跟著節拍跳舞。地鐵入口前一名黑人用非洲方言唱歌,沒有人聽得懂他在唱什麼,他依然賣力地像多明哥。藝術在生活的每一秒中,你可以臨時起意走進「Blue Note」,跟陌生人搭配一曲後,悄悄離開,再去開你的計程車、做你的功課、回你的華爾街、賣假的Gucci的鞋。

我喜歡這種低調的感覺。在舉世聞名的「Blue Note」,沒有氣派的舞台、舞台上沒有絢爛的魔鬼燈,只有一塊黑板大小的珍珠板,用最簡單的字體寫著「Blue Note」。在鄰近的蘇活區,簡單已經成了社區公約。世界名牌如Ferragamo等都在這裏開店,招牌一律是一面斜掛的旗子。塑膠招牌和霓虹燈,就像過季商品一樣被人嫌棄。有自信的品牌不需要大聲嚷嚷,一面旗子就可以表現自己的主張。在蘇活區的畫廊和服飾店中,蘋果電腦開了一家展示店(誰說這裏只能搞藝術和時尚?)。店址原來是間郵局,蘋果連外牆上的郵局字樣都沒有去除。外觀簡單到連旗子都沒有,只有牆上懸著一塊黑色的、鏤空著公司logo的鐵牌,連品牌名字Apple都沒有寫出來。像蘇活區的服飾店一樣,裏面寬闊簡單,造型精緻有趣的電腦放在黃色木質的展示台,就像Prada的鞋,令人想拿起來試「吃」。為什麼電腦不能像Prada一樣賣?為什麼電腦賣場不能上室內設計雜誌的封面?在紐約,規則被打破,因為自由,我們的生活才開始像新鮮的蘋果。

在蘇活區,每個人手上都拿著一杯咖啡,進店、出店、進地鐵、出地鐵。唉,紐約的地鐵是夠爛了,又髒又臭月台又沒空調,哪能跟台北的捷運比?但它可愛,因為可以在裏面喝咖啡吃東西。三更半夜,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。紐約的地鐵,到處都是塗鴉的詩。台北的捷運,到處都是禁止的標誌。

「禁止」,是很多城市和文化的特徵。在紐約,沒人禁止你做任何事。你坐在書店的地上,沒人會走過來說:「對不起,先生,你不能坐在地上。」我最恨別人告訴我不能坐在書店的地上,我總是睜大眼睛、故做天真地問:「喔?為什麼?」大部分的人都說不出來,少數會說「這是店裏的政策。」有一次有個人告訴我,「因為這有礙觀瞻。」我當下大笑出來。還有什麼比一個人坐在地上,完全陶醉在一本書中更美的觀瞻呢?越文明的店或城市,應該越能讓人席地而坐才對啊!

在紐約,我席地而坐。哥倫比亞大學的圖書館,算是象徵著終極西方文明的建築物。它前面有一排寬廣的階梯,專門給人席地而坐。對我來說,那階梯才是哥大的指標,席地而坐才是思考最好的姿勢。坐在階梯上,對面建築物的屋頂上刻著蘇格拉底、蘇佛克斯、西賽羅等偉大哲人的名字,但我覺得最有啟發性的,卻是身旁一名戴著墨鏡、露出肚臍、躺在階梯上看康德的書的辣妹。我沒注意到她在看康德的哪本書,我只注意到她的肚臍眼在陽光下閃閃發光,突然變成「魔戒首部曲」中的金戒指向我飛來,彷彿在說:「你要真理?去他的蘇格拉底,真正的真理在這裏!」

沒什麼好假裝的,文明唯一的目的是讓人更認識自己,而不是去認識外界的規則。在西六十二街的藝術電影院,高達的新作「愛情研究院」上演著。各報影評一致叫好,說這是高達「最複雜的敘事結構」、「最偉大的傑作」。當批評家說一個作品有「最複雜的敘事結構」時,你就要小心了。開演四十分鐘後,當所有的人都沉醉在高達的魔術裏時,一名男子站起來,一個一個跟旁邊的觀眾說借過,走到走道時還咕噥著:「什麼狗屁電影?」很多人回頭噓他,但他走得很瀟灑。那是我覺得全片最棒的一幕。我知道在那種情況下,離開是比留下更難的。但他就那樣走了。這種自由的流動,不就是高達一生在追求的嗎?他應該不介意他的觀眾去實踐它吧?

自由來、自由走,最好的表現就是街頭市場。星期天的哥倫布街(像台北的仁愛路),市集一字排開,賣的東西從木炭一樣粗的香腸到豔陽下毫不性感的女性內衣。每個人都戴墨鏡、每個人都要把價錢殺低,警察騎馬經過,感覺回到中古時期。

這種自由,不僅表現在地方,也表現在人與人的互動。在第六大道和第八街交叉口的書店,我上樓梯時差點撞到工作人員,她靈敏地閃開,然後冒出一句:「下一次,我要跟你跳舞。」在時代廣場前的紅綠燈,一名男子溜著狗,等紅燈時,一名女子自然地去用臉去磨擦他的狗的臉,還問狗多大了。「四個月。」主人說。「真可愛!」女子讚美。她閉上眼睛,讓狗舔她的臉。紅燈亮起,兩個人沒說再見,各走各的了。在中央公園接近西七十一街附近,下午三點,穿著西裝的上班族坐在椅子上(別問我為什麼上班時間他在公園),打開筆記本記一些事情,轉頭問旁邊的人:「現在幾點?」「三點五分。」他又記了一些東西,起身走了。在「上西城」的咖啡廳前,年輕的夫婦推著幼兒車,情不自禁地站在車後親吻了起來。一名母親牽著小男孩走過,小男孩說肚子餓,母親從包包中拿出一個塑膠袋,裏面是一個個綠色的花菜。沒錯,花菜可以當零食,幼兒車後面可以熱吻,紐約的生活不在家裏,而在街頭。

我在紐約待了五天,沒有熱吻到任何人,就匆匆回去了。朋友問:「你飛了二十個小時來這裏,為什麼不多待一會兒?」我心想,就是這樣匆匆來回,才表現出了我新發現的紐約的精神。如果紐約沒有規則,去紐約的方式為什麼要有規則呢?紐約是不需要你整裝待發、買好保險、規畫行程、按表操課的。你可以玩五十天,也可以玩五小時。把她當板橋一樣,以平常心去看、隨意去玩、多走路、少買票,你才會發現她的真諦。這是紐約,我來、又走了,沒有買「I NY」的T恤,沒有離情依依。一切自然地流動,什麼都可以。

◎刊載於《聯合報》副刊 2002 / 10 / 27

轉貼自王文華流行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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